问题咨询回复内容

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你好,咨询一下问题

咨询时间

2022-04-19 22:10:48

处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4-20 15:10:42

详情

你好,咨询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一下我办的小作坊证 生产的食品标签标识上 需要标注执行标准号吗?还需要标注营养成份表吗?还有就是我生产的像黄豆粉,高粱粉 小米粉 是属于食用农产品吗?

回复内容

1.《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登记证编号等基本信息。 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黄豆粉,高粱粉,小米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黄豆粉属于豆制品中的其他豆制品。高粱粉、小米粉属于粮食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