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周巡〔2021〕5号)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细化问题台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目前,所反馈的9个项问题均予以整改,现予以公开(其中有4项涉及警务秘密不予公开)。
问题一:联系明星企业较多,关注中小企业较少,微小企业没有真正纳入关注和服务的视线,一些困难企业缺乏话语权。
整改工作情况:一是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摸排走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梳理出第一批882家重点企业进行了责任分包,目前已走访5278余家(次),对分包企业实现全覆盖,解决问题215个、化解风险隐患335个。二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已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通过各大媒体、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平安周口等面向全社会公布,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及业务咨询。三是优化公安“放管服”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专区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接待窗口,多方努力推动市政府对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企业合同章、税票章等5枚公章全部实现免费刻制。
问题二:市局2017年4月份成立食药环大队,同年9月5日各县级编制均到位,要求县局成立食药环大队。但少数县局对此工作不够重视,太康县局2021年2月份才成立,西华县局未成立。
整改工作情况:太康县公安局、西华县公安局写出情况说明。同时,西华县公安局向西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西编办〔2021〕35号)批复,同意设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问题三:走访调研8个企业警务室普遍存在无台账的问题,仅有黄淮市场警务室有台账,但是最后的更新日期为2020年5月6日。多数警务室内部办公设备不全、应上墙的安全制度等未上墙,汽车东站、大用集团、天子铝业警务室门口没有公示栏,无联系方式。
整改工作情况:一是规范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设置。城市每个社区建1个警务室;农村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者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设立警务室的行政村设置警务工作站,实现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二是规范警务室基础设置。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的外观参照派出所外观样式和规格设置制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保管。三是开展问题整改。黄淮市场警务室和大用集团警务室外观标示按照市局要求统一整改完毕,公示栏、制度牌匾已全部制作上墙,警务室工作台账已重新更新完善,警务室警力、办公设备已配备达标。天子铝业警务室系企业内部警务室,现已撤销取缔,所有外观标示已拆除整改完毕。汽车东站警务室已停止使用,相关业务已合并至建安社区警务室,同村居两委合署办公。四是优化服务流程。在有条件的警务室布设公安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真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问题四:车管所2021年2月27日搬迁至万国车世界,附近迅速形成“中介产业”,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停车场和车管所门外均存在非法中介主动招揽生意,甚至小商小户都是中介,对代消违章、代扣分、换证、审证、体检等项目明码标价。
整改工作情况:一是成立联合打击专班。由交通管理支队与车管所所在的川汇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建立联合打击“黄牛”工作机制,抽调17名民警负责打击车管所门口和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及周边“黄牛”,进行了多次突击行动,对8名“黄牛”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发现与车管所工作人员勾连情况。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在车管所内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重点查改内部人员勾结“黑中介”输送利益,损害群众权益问题。三是强化举报提醒。在车管所办公区域内广泛张贴防范“黄牛”的提示标语和举报电话,每天通过大喇叭开展宣传提醒,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四是开展工作自查。定期抽查学习审验记录,未发现代消违章、代扣分等违规情况。五是落实惠民利企措施。在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立企业办理绿色通道、窗口,为提交申请的公交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行业开通预约上门查验业务。在车辆管理业务大厅外侧路口设置明显免费导办处标志,在二手车市场服务站、车辆检测机构设置明显标志的免费导办处,即方便群众,又解决非法中介违规收费问题。
问题五:按照2017年4月省公安厅下发的《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考场只能用于考试,不得用于考前训练等。实地查看发现,非考试期间有学员在考场用考试用车进行“模拟练车”,走访调查发现恒鑫、英才、立通、安吉等多家驾校均存在收费安排学员在考场用考试用车进行“模拟练车”的情况;黄河路和永丰路交叉口附近群众反映有三家驾校在该路段存在分路段收费练车现象。
整改工作情况:一是全面加强车驾管队伍警示教育。交警支队组织召开考试中心班子会议,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增强车驾管民警的自律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考试用车的监督管理。要求考试车辆、考试系统不得用于驾驶训练,小型汽车考试场地不得用于适应性训练。科目二场地的考试车辆,非考试期间均在省交警总队联网的摄像头下停放,考场全景视频监控24小时联网。目前,交警部门未发现非考试期间有学员在考场用考试用车进行“模拟练车”情况,群众反映的“考试车辆”为学牌教练车,有公司统一编号。三是开展问题自查。结合支队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加强考试巡查,两次召开社会考场工作会议,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自查排查,未发现乱收费、乱作为等问题。四是强化宣传通报。考试中心组织人员对考场每月开展一次考试管理大检查进行通报,每月向周口市运管局通报驾校培训质量并通过周口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引导驾校通过培训提高考试合格率,减少事故率。
请予以监督。
周口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