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3-04-19 09:28: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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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河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23年4月22日至26日在我市体育中心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运动会举行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行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2日12时至26日24时,周口大道、文昌大道、腾飞路、滨河南路形成的合围地域上方空域为禁飞空域,除运动会相关活动需要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在相关区域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等。

二、如因开幕式活动需要,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河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安全保卫部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规程操作飞行。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g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