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电信诈骗案例拆解到了~请查收!(一)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0-06-17 09:29: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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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刷单”


“兼职刷单类”电信诈骗
可以算是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常青树”了
在介绍这类电信诈骗案例前
小编首先要跟大家明确几个概念

“刷单、刷信誉是违法行为!”
“寻找兼职工作,请到正规平台”
“工作收入一般都与投入是成正比的”


明确这几个概念后
咱们来拆解下“兼职刷单”的诈骗套路:

首先,
犯罪分子在贴吧、论坛、同城求职平台、朋友圈等平台发布虚假兼职刷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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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装作好心“带路人”

愿意带大家一起轻松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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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接群发短信发布虚假兼职刷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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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留下微信或者QQ等联系方式等待受害人上钩
一旦有受害人心动加上他们的联系方式后
点开他们的微信朋友圈或者QQ空间
大量轻松挣钱的记录
让受害人心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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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进行交流时
犯罪分子会不断的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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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模式简单

(只要你有一部智能手机或一台电脑)

工作时间自由

(每天有一两个小时的闲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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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到账快,低付出,高回报!

以高额佣金为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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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沟通中,

当这位“客服”或者“好心人

察觉受害人对这份“兼职”有兴趣后

给予诱饵诱导受害人入套的步骤就开始了

↓↓↓↓↓

骗子会给受害人布置第一个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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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开始发布任务)

骗子会着重的提醒受害人

“只下单不付款”

“付款只能通过他提供的二维码或者APP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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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明确要求受害人只下单不付款并额外提供刷单平台)


而当受害人完成任务后

骗子给予第一笔佣金作为诱饵

继续要求受害人付款“刷单”

当受害人完成第二笔后

骗子则以任务按组结算为由

并许以“完成组数越多,佣金越多”

大幅提高后续刷单额度

诱骗受害人继续付款“刷单”完成任务

利用受害人挣多钱、挣快钱的赌徒心理

一步一步诱导受害人掉入早已布好的陷阱

而当受害人察觉被骗后

骗子则将受害人的联系方式拉黑使受害人再也联系不上他


案例:

5月27日14时许,川汇区居民韩女士报警称:其刷单被骗。经询问得知,5月27日8时许,其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刷单兼职信息。8时30分,通过扫码加对方微信后,对方先是给韩女士简单介绍一下刷单流程而后发来二维码链接,让韩女士把身份信息(姓名,年龄,手机号,微信号,所在地)填写一下。

在填写完信息后,对方给韩女士发来一个商品链接,让韩女士点进去后将商品加入购物车,但不让韩女士付款,韩女士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刷单操作并得到了佣金,于是开始刷连单任务,共四件商品。这时,对方直接让韩女士往其提供的银行卡内按相应商品价格转账,而当韩女士将四件商品的货款共计五千余元转入对方账户表示完成任务时。对方称第四单要一次刷够五件商品,韩女士还需再购买四件商品才能凑全任务需求。韩女士告诉对方自己手里没这么多现钱时,对方让韩女士下载某网络贷款APP,告知其可以贷款补全货款,这时,韩女士才发觉不对,赶紧报了警。

看完这篇“刷单兼职”诈骗拆解后,

肯定还是会有朋友问,
到底这些“刷单”有正规靠谱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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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友,
如果不是你的贪念作祟,
你会被“刷单兼职”骗么?
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何来正规靠谱?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工作之余找份兼职贴补自己的生活无可厚非,
但是切记切记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做合法行当。
不要被一些看似来钱容易的蝇头小利所诱惑,
自己经济损失还是小事,
如果被牵涉进违法行为的话,
那你真的就是被毁一辈子了。
最后补充一个法律链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责任编辑:周口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