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3-10-18 17:56: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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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工作流程和招聘工作需要,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二、地点

周口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训练场(川汇区汉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三、人员及分组

按照《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经笔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递补等程序,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确定体能测试合格的673人为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分组如下:

   上午场:8:00-10:00  第一组-第三组(7:40集合)

        10:00-12:00  第四组-第六组(9:40集合)

   下午场:14:30-17:30  第七组-第八组(14:10集合)

请各位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名单序号,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须知

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2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笔试准考证;

5.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

8.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国家颁发的证书(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需求研究认定);

9.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10.有辅警岗位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部分职位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事辅警岗位工作至今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公章。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需对考生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认真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防止发生替考等作弊行为。考生提交的证件、材料因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后,按照《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确定首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空缺,本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若同一岗位无符合递补条件考生的,从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岗位调剂。

五、其他相关事宜

后续各环节相关事宜将适时在周口市公安局官网和平安周口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通知。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4-8177233,考生如有疑问,可在10月19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

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周口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g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