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损害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已实行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做到不违规运输、存储、购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请大家立即行动起来,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安全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加入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的队伍中来。
呵护蓝天白云,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携起手来,擦亮文明的“名片”,为周口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周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期间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期,极易引发烟花爆竹案件、事故,危害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我市公安机关连续查获多起违法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经开区公安分局民警捣毁一特大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
1月16日,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淮河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某大市场东区有人贩卖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淮河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举报地点,现场控制住一男一女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当场查获200件左右烟花和小炮。随后,民警将该夫妻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对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查封。
经查,姜某夫妇如实供述了其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事实。根据其交代线索,办案民警在市区西环路某村查获一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现场查获烟花300余件,鞭炮1500余盘,其他小炮若干。随后,办案民警对该仓库内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转移到安全区域。而后,仓库货主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姜某、李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被经开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川汇区公安分局民警侦破一起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1月19日,川汇区公安分局七一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贩卖烟花爆竹,交易地点就在本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孙千成立即召集人员对该线索进行研判,并分配任务。
当天下午3时许,民警李中堂带领辅警张军、党校伟在交易地点蹲守,现场将正准备交易许某抓获,当场在其车上搜出无证烟花爆竹四箱。经初步询问,许某交代了自己车上烟花爆竹的来源。根据许某交代的线索,办案民警在华耀城附近将其“上线”胡某擒获。在胡某车上及家中搜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近十箱。
据两人供述,他们发现政府对烟花爆竹管理严格,街面上不让买卖,就想着利用网络平台联系到买家,进行一对一销售。
目前,违法行为人许某、胡某已被川汇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动抵制和及时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发生重大涉爆事故、案件,共同创造良好的节日环境,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