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辅警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全力投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责任务当中,展现了新时代周口公安的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
近日,项城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从一起被盗电动车案入手,经过两天两夜认真排查,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带破多起盗窃电动车案和一起入室盗窃案,追回被盗电动车10辆和其他被盗财物,涉案价值近3万元。
8月24日早上8时许,东方派出所所长李亮接到辖区群众崔女士电话报警,称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李亮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一穿黑色短袖的男子。办案民警沿路追踪,于当日上午10时许,发现被盗电动车被锁在永丰镇某小卖部门口,民警就地蹲守,几分钟后,看到一名男子径直走向被盗电动车骑上就走,办案民警当即将其成功抓获。
经初步讯问,张某某供述其是从王某某处购买此车,并表示愿意配合抓捕。根据其交代线索,民警将盗窃该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二人又交代了3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办案民警再次对二人信息核查发现,王某某曾因盗窃、抢劫判刑多次,且刚出狱不久生活没有着落,不可能只作案3起。东方、永丰两个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政策攻心,另一方面开展案件线索核查追踪,对近期发生在项城市区和永丰镇的盗窃案件进行排查。
通过认真细致的侦查,获得了大量证据,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了其出狱后,自今年8月初与其同学张某某接触,而后二人密谋由王某某负责盗窃电动车,张某某负责在农村销赃的作案过程,经统计截至8月24日,王某某已盗窃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共计12辆,全部由张某某销售。同时王某某又交代出自己于今年5月30日在永丰镇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被追回的部分被盗车辆)
目前,王某某、张某某已被项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30日,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内电瓶被盗。
办案民警通过视频分析,曾因盗窃电动车被打击处理过的前科人员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确认线索后,民警便在刘某常出入的地方蹲点守候,伺机抓捕。9月1日晚间,在川汇区常青街某小区门前刘某被办案民警成功抓获。
经讯问,刘某拒不交代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民警对其反复教育并拿出相关证据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经过。
据刘某供述,其今年4月份刑满释放后在某大型市场帮人送货,送货途中经常发现路边有停放的电动三轮车,便又心生邪念,打起了偷盗电瓶的主意,28日、29日连续盗窃四辆电动车的电瓶。
目前,刘某已被川汇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2日晚,鹿邑居民闫女士收拾好店铺,随手将装有营收款和手机的手提包放在电动三轮车上正准备回家,看到街坊邻居在不远处唠家常便加入其中,聊着聊着,闫女士忽然想起自己的手提包在三轮车上放着,就赶紧返回车上查看,手提包不见了!闫女士惊出一身冷汗,赶紧报了警。
接警后,鹿邑县公安局卫真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在闫女士离开期间,有一男性在闫女士三轮车附近捡瓶子,发现三轮车上的手提包后,顺手将手提包拿走。确认线索后,所长潘洪斌带领队员王炳亮、代海珠循线追踪,于当日凌晨1时许,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现金。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实交代其顺手牵羊盗窃闫女士手提包的犯罪过程。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鹿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拿回失而复得的现金,闫女士对民警连声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