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进行时丨碰瓷?滋事?小心套路式盗窃!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2-09-17 08:35:1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骑车走在路上

忽然有人将你拦下

并莫名指责你撞到他了

该怎么办?

与他据理力争时

又有一些“好心人”劝解

是顺势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还是该拆穿他的“碰瓷”行为?

请大家随小编

一起看一下

咱们民警最近破获的几起案例

然后从中找出正确应对方法

案例一

近日,淮阳区公安局临蔡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曹女士报警称:她应该遭到盗窃了。

经询问得知,曹女士当天骑电动三轮车行至临蔡大街时,突然有一名陌生男子将其拦下,声称自己的三轮车挂住他的腿了。

面对无端指责,曹女士据理力争。就在二人争执期间,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你推我搡、互不相让时,对方忽然“服软”,扬言好男不跟女斗,毁一条裤子自认倒霉后,便迅速离去。等她回过神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自己戴在手上价值近万元的金手镯被人趁乱偷走。

 

了解情况后,民警判断对方应是团伙作案,而且该“碰瓷男”很可能就是犯罪团伙成员。经办案民警现场勘察、走访调查,一连串的证据很快证实了民警的推测。

经过办案民警连续几天的努力,临蔡派出所民警迅速抓获了该团伙犯罪成员李某某、钱某某,并追缴赃款8000余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临蔡派出所把案件侦破的好消息第一时间通知了受害人曹女士,并告知其尽快来派出所领取追缴的赃款。

 

曹女士听到案件侦破的消息十分高兴,特意制作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敲锣打鼓,送到了临蔡派出所,感谢民警们快速破案帮她挽回了损失。

经查,该犯罪团伙采取一人以“碰车”为由,拦截受害人并吸引其注意力,另外二人趁围观人员较多,受害人无暇顾及其它时,实施盗窃并成功得手。

案例二

近日,商水县公安局接群众夏女士报警称,9月5日早上上班途中,自己被一男子以被自己的电动车撞到为由拦下,而就在两人争执期间,有两男一女上前劝解。很快,“碰瓷男”被这3人劝离。

在上班的路上,夏女士一直暗自庆幸没有被该男子纠缠。到达单位后,突然发现自己手腕上的金手镯不见了,越想越蹊跷,便到公安局来报案。

结合受害人叙述,刑侦大队黄寨中队中队长董旭涛第一直觉便推测这可能是一起团伙作案,“碰瓷”男子很有可能就是盗窃者。

民警在案发地开展走访调查,很快还原了案发全过程:作案人员一共四名,其中一男子以“碰车”为由,拦截受害人吵吸引其注意力,另外三人伪装成“热心群众”上前劝解,于此同时,其中一男子看准时机趁乱盗走夏女士手镯。

根据研判,办案民警迅速锁定王某金、王某、韩某伟、王某霞4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讯问,王某金等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以搭讪、争吵为掩护,偷窃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商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看完以上案例

我们总结出该犯罪的套路特点

01、寻找随身戴有贵重首饰独自出行的女性,或者警惕性比较低的中老年人为目标。

02、会选择街道、集市、商业区等人多的公共场合作案。

03、利用团伙作案形式,一人以“碰瓷”“搭讪”等方式吸引受害人注意力,而后其他团伙成员冒充“劝解的围观群众”协助干扰受害人注意力和视线,其中一人伺机盗窃。

警方提醒:

1、在集市、商场、车站等人多的公共场所请注意保管好自己贴身财物。

2、不要将现金和各种证件、身份证明放在一个钱包内或一个口袋里。

3、注意保管好个人的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

4、人多拥挤时更要注意,将包放置在胸前。

5、遇到“碰瓷”行为或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责任编辑:周口市公安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