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
人民英雄
永垂不朽
2021年9月30日,是我国的第八个烈士纪念日。丰碑无言,精神不朽,在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样一群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献出了宝贵生命的英勇烈士。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要缅怀英雄先烈的不朽功绩,以表达我们对英烈的感恩和敬仰之情。
人民英雄 永垂不朽
总有一些故事让我们泪流满面,也总有一种力量激励我们不断前行。“此生无悔披战甲,来世还要做警察”。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面对血与火的考验、生与死的抉择,公安民警辅警用鲜血和生命为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他们用牺牲和奉献扛起了“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重担”。
李尊士(1951-1988),1951年6月出生,河南省沈丘县人,1978年9月由部队转业分配到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北郊派出所工作,生前任北郊派出所副所长。1988年09月17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被刺,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曾荣获三等功两次,牺牲后被河南省公安厅追记二等功一次,2004年6月14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徐晓军(1975-1995),生于1975年,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1994年毕业于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生前系周口市公安局巡逻防爆警察大队民警,1995年8月31日在缉捕犯罪分子时以身殉职,被河南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1997年1月29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王东建(1973-1997),1973年3月出生,河南省封丘县人,生前任商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民警,1997年5月12日,在执行抓捕任务过程中为抢救战友壮烈牺牲。2003年1月27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郭用明(1965-2006),1965年12月出生,郸城县石槽镇高庄村人,1982年10月参军入伍,1988年1月入党,2000年9月转业到郸城县公安局工作,生前任郸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副所长。2006年11月3日,在执行抓捕任务过程中发生车祸,以身殉职。2007年12月30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李永杰(1968-2010),1968年11月出生,1986年11月入伍,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转业到商水县公安局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工作,生前任刑警大队中队指导员,三级警督警衔。2010年12月16日,在缉捕一名命案逃犯时,为保护战友壮烈牺牲。2012年1月29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秉承英烈遗志,凝聚前行力量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有5名民警被批准为革命烈士,1名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14名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58名民警因公牺牲,80名民警因公伤残。他们当中,有的在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中壮烈牺牲;有的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献出宝贵生命;有的在平凡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上。英烈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忘我工作、舍生就义的牺牲精神,彰显了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展现了匡扶正义、疾恶如仇的公安形象,为全市公安事业稳步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