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国家工作人员)事项服务指南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5-01-20 09:21: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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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

1.1事项情形分类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国家工作人员)

1.2申请材料目录

1.2.1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1.2.2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1、2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与汉阳路交汇东南角/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路与光明路交汇西北角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渠道:线下受理

收费标准:60元/证

进度查询:支付宝移民局小程序


责任编辑:g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