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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办理流程
综合服务大厅
提交资料
注:
1.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2.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0394-838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