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枫、石新强委员:
“加强对我市初中生进行骑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教育并实行警教沟通联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元明作出指示:请相关业务警种高质量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确保有落实、有效果、有反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何新敏多次专题听取汇报,提出具体要求。交警支队作为承办单位研究提案内容,深入一线调研,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各交警大队与学校密切合作,通过在学校显著位置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栏、鼓励班级制作交通安全主题墙报等措施,对初中生骑乘电动车出行的安全常识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中小学生,我们通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每个行政村中小学校安装了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我们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的交通护栏上张贴了百余条“骑乘电动车请规范佩戴头盔”、“非机动车请走非机动车道右侧通行”等针对非机动车及行人常见交通违法内容的公益宣传语,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持续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二、上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全市公安交管宣传民辅警利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辖区中小学向广大学生面对面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对初中生骑行申动车要满16岁的年龄要求、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头盔等交通常识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等宣传资料,持续提升中小学生等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今年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交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通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页、讲授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给全市广大中小学生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主题课,提升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参与交通的能力。
三、建立警教共治新模式。交警支队积极与市教体局联系对接,借助教育平台共同强化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先后下发“小手拉大手 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倡议书,共同开设“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微课堂,通过线上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今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警支队与市教体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认真学习公安部交管局与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同推出的“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课。通过警教联合,拓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渠道,丰富了交通安全知识面,引起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形成警教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利用新媒体开展警示教育。支队通过“周口市公安交警支队”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将非机动车驾乘人员所需的安全出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制作推送,同时也将非机动车尤其是涉及中小学生驾驶非机动车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收集制作成图文素材进行广泛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以上内容各大队还通过“警校”沟通机制,及时分享给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便于他们日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五、继续加强路面执法宣传劝导。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你们的工作建议,持续加大对初中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进行严查严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希望家长和学校能共同配合,加强对初中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保护同学们平安出行每一天。
当然,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与工作需要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继续想办法、下功夫,也请您们继续关注支持,提出宝贵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周口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