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峰委员:
“关于破除交通陋习,打造文明出行”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元明作出指示:请相关业务警种高质量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确保有落实、有效果、有反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何新敏多次专题听取汇报,提出具体要求。交警支队作为承办单位研究提案内容,深入一线调研,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开展阵地宣传。利用全市26处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视频,在596处农村村务公开栏,126个客货运场站、公路沿线加油站悬挂张贴、喷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海报。二是广泛开展“七进”宣传。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网络,深度拓展交通安全教育受众群体,做到社会面无死角、全方位宣传教育。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做客直播间、周口交通广播、今日头条、周口日报、周口晚报、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布交通管理重点工作、交警感人事迹、交通路况、安全驾驶常识与技巧。四是加大自媒体宣传。持续制作推出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种形式的新媒体素材,开展多媒体联动网络大宣传。五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点对点宣传。通过第三方短信息平台、12123APP或交警支队重点机动车与驾驶人监管办公室工作群,向A/B证驾驶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二、关于“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机制。2021年市政府下发了《周口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同步”工 作机制》(“三同步”工作机制,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时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在道路建成投入使用的同时,将标志标线、红绿灯等交通设施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后期由公安交管部门承担管理维护职责。二是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交警支队事故预防科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日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对属地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隐患清零,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三是深化中心城区视频监控建设。围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已规划建设的230处红绿灯、电子警察和纳入规划的视频监控二期工程中175处红绿灯、电子警察,加快建设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抢工期、赶进度。四是推进停车场建设。交警支队围绕着解决“停车难”问题,提请政府高位推动全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当前,已建成停车场4处,在建停车场有14处,拟建设停车场地块共9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五是对中心城区重要路口和路段进行升级与改造。为增加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了交通拥堵,交警支队先后多次邀请交通管理专家实地论证,将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大的重要路口由十字结构改为喇叭结构,还对人民路、五一路、文明路、常青街、芙蓉街、工农路等交通流量大的街道实行了单行道通行。六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中心分班编组,24小时不间断对中心城区红绿灯、交通护栏等设施进行巡查、维修、维护、清洗,保障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科学正常运行。
三、关于“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建议的落实情况。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深化“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指导,全面提升交管民辅警执法能力水平。一是事前培训教育。围绕着“查处酒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八个必须’、货车违法现场查处工作指引、查处违法停车操作规程、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等方面,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交警系统开展规范化执法培训工作。二是事中帮扶指导。充分发挥法制大队的职能和优势,深入一线进行办案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三是事后监督检查。1.成立执法记录仪管理办公室,实时监管民警执法,及时发现执法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向其所属大队反馈信息,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2.开展了常态化执法检查,抽调各大队业务骨干,由法制大队统一调配,互查卷宗,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足,每月,每季度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促进执法水平逐步提高。
四、关于“深化交通陋习社会监督”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24小时值班勤务。交警支队对外公布值班电话(0394-8383133),接受群众对各类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的监督举报,值班室会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大队核实处理。二是动员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文明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协调市文明办组织志愿者上路监督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五、关于“柔性执法、罚教结合”建议的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法、理、情”和“时、度、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交管建设,着力提升公安交管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周口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