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4-06-15 16:15: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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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增华委员:

“关于严厉打击职业打假人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周口公安事业的的关心和支持。刑侦支队作为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打击职业打假人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职业打假人作为一种新型职业,通过调查取证、网络曝光等方式,对市场进行监督,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但是一些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主动造假”的恶意索赔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2021年最高法出台的《“知假买假”行为性质认定类案裁判规则汇总》,明确确定了“知假买假”的法律边界:索取的赔偿数额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范围或合理范围,或者索赔多次且数额较大的,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在索赔过程中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打击职业打假人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职业打假人类敲诈勒索案,是职业打假人利用商家出售商品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漏洞,故意大量买入,然后向商家索赔,商家为了避免被行政部门罚款,大多数选择息事宁人赔款了事,造成案件线索难以发现。对此,公安机关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一方面是强化对商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商户合法经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从而减少被职业打假人攻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加大对职业打假人类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的维权意识,发现以打假为由,用和解的方式索取金钱,若不同意就以威胁、起诉、投诉等手段达到获利的目的行为,要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加强沟通协作。公安机关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了解全市职业打假人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到的此类投诉及时反馈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主动作为,收集证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立案侦查,严厉打击。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还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公安事业。

 

周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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