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01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4-06-21 15:50: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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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贾永杰代表: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中心城区车窗抛物问题的建议”已收悉,这方面的建议您已连续两年提出,对此,市公安局领导及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民警要强化此方面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及路面管控工作。现立足交警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道路管控,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中心城区私家车驾乘人员隔窗抛物、渣土车抛洒物品等方面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各外勤大队及铁骑大队民警一直坚持严格查处治理,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但是,驾乘人员综合素质不一样,文明程度有高低,再加上此类违法证据收集手段受限,有的证据有迹可查,有的证据不容易发现,造成有时执法困难,也希望您能理解。

二、开通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交警支队开通有24小时值班电话(0394-8383133),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业务咨询、应急求助等。对于群众举报驾乘人员隔窗抛物、渣土车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接报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外勤大队24小时值班人员进行查处,警力跟着警情走,及时处置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科技应用,强化证据意识。近年来,通过深入推进中心城区视频监控建设工程,公安交警部门在各交通干道已增设多处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电子警察、360度监控探头等实时监控设施,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有效提升了震慑力度和治理效果。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科技手段的应用,提高证据意识,加大违法抓拍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治理。

四、加强交通宣传,倡导文明行车。交警部门将持续通过“两微一抖”、网站电台、公共展板、电子宣传屏等媒介,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对一些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车窗抛物治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并支持公安交管工作。

 

周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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