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周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周口市公安局 时间: 2023-01-18 07:38: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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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实效,全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群众关切事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矩阵通过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对涉及民生政策进行全媒体解读。对于涉及的便民服务事项、执法部门权限、重大案事件等,市公安局及时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解读有关政策法规、重大部署、重大案件等。特别是“百日行动”中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元明发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电视讲话,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何新敏参加《民生面对面》栏目,就全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等工作进行宣讲。市公安局出台《周口市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十五项措施》和《周口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十五项措施》后,同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并在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周口日报、周口广播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上,对便民利企措施进行全面解读,对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民生问题、热点问题现场解答。2022年,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949条。其中,发布《警方公告》栏目发布信息81条;《警务要闻》栏目发布信息96条;《警方提示》栏目发布信息560条;《专题报道》栏目发布信息30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条;《政民互动》栏目办理群众咨询事项320条。2022年,“平安周口”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原创微博968条,关注量达到452956,发布微信828条,订阅数250475,共发布今日头条826条。其中,阅读量超过5万的微博67条,阅读量超过1万次的微信42条。2022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二是梳理公布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公安局认真重新梳理审核了568项市级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制作了74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托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和河南公安互联网+等网站,进行了多渠道公示。

进一步完善市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栏内容。结合公安改革政策,充实更新我局的法定职责、领导介绍、组织设置、科室职能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的知情权。同时,结合第二个人民警察节、禁毒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周口网络名人反诈宣传活动、周口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反恐宣传教育活动、“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日、“12.2”交通安全日、99公益日等活动,及时公开与群众安全息息相关的防范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安全防范知识,办理车驾管、居民入户、出入境护照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另外,交警部门走进电视、电台开展节目直播21期;刊发交警及市民文明交通正能量信息36篇,主要开展交管业务咨询、交通动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交通管理政策解讲读等,并通过“89·3”广播电台交通服务热线及时发布路况信息,2022年共发布2185条。

四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高效办理。2022年,市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件形式申请2件,均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了办理、回复。2022年,市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5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948

行政强制

167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52.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过程中的难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信息公开涉及面多量大,对于不积极主动公开的单位缺乏督查督办手段,实际公开效果不够显著,有些难点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整改解决。二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化。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已明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凡不涉密的都应公开,但少数单位仍然不愿意公开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特别在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时,部门间配合沟通协调不畅。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详实丰富。目前,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部分部门公开的信息重点不突出,缺乏群众真正关注的内容;有些单位公开内容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工作重要内容,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紧盯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事项,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公开效果;加强工作保障,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规则、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更新、上报信息,优化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标准,着力打造我市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亮点和名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g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