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9月6日前通过本网站及以下方式反馈。
电 话:0394-8206511
电子邮箱:zkssfjbgs@163.com
2021年7月27日
《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