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4-03-14 15:16: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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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政策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

三、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围绕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探索建立新的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化风险、稳预期,完善住房供给体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建设“环境优美、配套齐全、服务便捷、价格合理”的好房子。2030年初步建成以人为本、供需适配、运行稳健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给体系、不断激发城市内生性住房需求、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建立“人、房、地、钱”等要素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和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了意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建立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协调机制,发挥国有公司“主力军”作用,用足用好政策工具,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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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