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秋华代表:
贵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头乐”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各位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老头乐”实际上指的是低速电动三轮车或者低速电动四轮车,常见于老年人代步使用,故普遍称之为“老头乐”。由于车辆安全性能差,加之老年人自身驾驶技能低、反应慢等因素,致使“老头乐”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闯红灯、闯入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交通乱象较为突出,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后果。
针对“老头乐”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综合采取争取政策支持和强化路面执法管理等措施,提升治理成效。一是强化执法管理。针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进校园、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街头巷尾、居民小区周边张贴宣传标语,在小区微信群开展骑乘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等宣传措施,不断增强群众遵规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强化准入管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提请上级部门研究非机动车的准入管理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老头乐”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人员到驻马店、开封、许昌、商丘、安徽阜阳等周边地市进行调研,撰写形成《调研报告》,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压实责任义务。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销售和使用环节,明确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销售使用注意事项,促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二是明确电动车治理内容。严厉打击电动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乱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成立宣传引导组,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局直各单位、属地政府管委会参与,同步采取广播、电视、展板等传统媒体宣传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生产、销售、维修、上路行驶、车辆停放、购买保险、办牌办证等环节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重点围绕电动车属性、登记入户、办理驾驶证以及购买保险等方面加强管理,并配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生产销售、改加装、交通违法等环节的治理力度,切实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感谢贵代表团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以加快周口公安工作的发展。
周口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