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玉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收悉后,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有关情况进行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4年以来,周口市公安局相继制定了《周口市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周口市公安局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等相关性文件,持续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
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一是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组织部署、法治教育、源头治理、有效预防、精准打击等工作,共选派1856名优秀社区民辅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校,以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网络安全、防溺水等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春季开学以来,已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217次,受教师生6.7万余人。二是完善提升“护学岗”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校一警”和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巡逻防范,提升见警率、震慑力和管事率,提高师生安全感。
二、加强特定管理,提升预防效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利用“一村一警”警务运行模式对辖区内有严重不良行为等特定群体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库,依托信息平台,社区民警对相关指令信息予以调查核实,有针对性地调整帮教转化措施,提升事前预警、主动预防效能。
三、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和网络环境治理,净化提高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优化“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和重点时段巡逻。今年以来由公安机关牵头,联合市监、文旅、教育等职能部门对网吧、酒吧、KTV等重点场所持续进行清查,严厉打击场所内黄赌毒违法犯罪并严格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规定。同时,联合网信、文化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舆情监测和网上巡查机制,深入排查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及时封堵网上传播低俗信息的网站和“负能量”的短视频等有害信息,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全方位净化并提高未成年人生存生长环境,减少社会因素造成不良影响。 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不落实四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等规定旅馆业从业单位24家,办理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3起,对7家宾馆、2家娱乐场所停业整顿并罚款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把加强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法治宣传,夯实源头治理。一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利用各类政务新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民法典等相关内容,潜移默化中帮助家长提升法律意识,改进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支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要求民事赔偿,倒逼监护人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学校教育管理。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定期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诈骗以及预防安全事故等主题教育和法治宣传,引导学生明确对与错的界限,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升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社会风气引领。在巩固传统宣传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减少色情文化、暴力文化、拜金主义、封建迷信思想等不良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的毒害,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积极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预防治理,密切部门联动。一是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健全“家校警”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各级治安部门利用“一村一警”警务运行模式,对纳入管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定期进行走访考察,责令其监护人采取措施严加管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学校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建立完善公安、司法行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有关工作人员尽量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工作。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孩子出现异常表现时,要与家校双方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严厉打击整治,压缩违法空间。一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处力度。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财类案件居多的特点,紧盯现发未成年人盗抢案件,全力缉捕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深挖彻查背后的组织犯罪人员,彻底斩断盗抢、收赃、销赃利益链条,推动形成体系化作战格局。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起到威慑效果。二是持续整肃学校周边环境,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联合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网信、城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指导辖区住宿经营者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网吧、KTV、游戏厅等重点场所行业的清理整治,始终保持周边环境和谐健康安宁;净化网络环境,加强互联网网络巡查及涉未成年人网络平台监管,及时清理有害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确保未成年人合理、正确地使用网络。
感谢您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以加快周口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发展。
周口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