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剑峰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区交通状况的关注、关心。收到《关于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20250522号)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求按照公安职能认真调研,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依规办理,并及时向委员进行反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轩鹏认真研究提案内容,要求副支队长徐强牵头,科技研判指挥中心主办,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时监测交通流量建议的落实情况。中心城区已在150个路口新建交通流量数据统计设备,可以统计详细交通流量数据,并根据收集的数据对路口进行配时优化。但城区还有部分路口由于未完成施工、网络不通、设备品牌不统一、未接入平台等原因,造成无法实现城区所有路口交通流量实时监测的功能。
二、关于采用自适应信号控制系统建议的落实情况。中心城区已经完成庆丰路中原路口、文昌大道中原路口、文昌大道大庆路口等11个路口的雷达视频监测主机安装工作,已经启用全感应信控方案,可根据路口车流实时调整配时。后续我单位将根据路口实际情况,在更多路口安装雷达视频监测主机,动态控制路口配时,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三、关于加强协调控制建议的落实情况。我单位已对部分路段配置了绿波功能,如文昌大道(政通路至河南科技大学门口段)的7个路口共2.7km,绿波通行车速45-50km/h;平安路(政通路至黄山路段)的7个路口共2.3km,绿波通行车速43-48km/h。但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交替,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路口车配时较长或采用全感应控制方案,主干道次干道交叉路口配时相对较短,若设置倍数关系配时,大路口放行周期过长会导致车辆排队,小路口配时太短会导致行人过街时间不足,因此,七一路、八一路、大庆路等路段未配置绿波。
四、关于特殊车辆优先通行建议的落实情况。我单位对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产生的交通违法不予处罚。为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目前已经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了公交专用道,在高峰时段仅允许公交车通行,有效提升了公共交通的通行效率。
五、关于实行行人优先建议的落实情况。我单位已在黄河路大庆路口南北方向、黄河路中原路口东西方向设置了行人过街专用相位。在周口大道文体路口东西方向设置了行人过渡相位,有效提升行人通行时间。
六、关于实行多模式交通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目前中心城区未设置潮汐车道,原因是城区道路车流潮汐现象不明显,如七一路、八一路段高峰期路口流量整体增大,但没有明显方向性;但还存在如黄河路、庆丰路段高峰期车流大且存在潮汐车流,但由于道路较窄,不具备设置潮汐车道的条件。
七、关于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对庆丰路中原路口、文昌大道大庆路口、七一路工农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主要路口,已经采用全感应控制方案,可根据路口车流大小动态调整信号灯配时。另外,根据路口交通特点在黄河路汉阳路口、庆丰路政通路口等部位,在平峰和高峰时段分别设置了不同的配时方案。
八、关于在夜间与低流量时段优化配时建议的落实情况。目前,已在中心城区部分路口设置了夜间优化方案,如开元大道八一路口白天车流量大,且大货车和左转车辆较多,在白天采用较长配时,减少路口排队和拥堵;在夜间车流较少时缩减配时,提高通行效率。由于当前平台统计的车流数据还不充分,后续计划在平台车流统计功能覆盖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后,会在更多路口优化设置夜间运行方案。
九、关于鼓励公众参与反馈建议的落实情况。我单位依托FM89.3交通广播,每周开设专题栏目接听群众来电,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吸取并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优化信号灯信控方案,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周口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5日